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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场事关中国和全球的官司,美国政府输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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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场事关中国和全球的官司,美国政府输了!

这场事关中国和全球的官司,美国政府输了!

据多家美国媒体报道,美国政府在今年4月2日打着(dǎzhe)“美国利益优先(yōuxiān)”的旗号,对全世界超180个国家和地区加征的所谓“解放日”关税,刚刚(gānggāng)被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决为不合法。 不(bù)仅如此,该法院还裁定美国政府以芬太尼等问题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为由,对中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加征的关税,也(yě)不合法。 那么(nàme),美国政府到底输在了哪儿呢? 从已经公布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书(cáijuéshū)来看,美国政府败诉的核心原因,是法院认为美国的法律(fǎlǜ)并没有给予(jǐyǔ)总统肆意对世界各国加征关税的权力。 此前,白宫不论是(bùlùnshì)在4月2日动用总统行政令对全球超(chāo)180个国家和地区加征“解放日”关税(guānshuì),还是2月时以芬太尼等(děng)问题为由动用总统行政令对中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(sānguó)加征关税,其都宣称美国在1977年设立的一项名为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赋予了(le)美国总统在美国面临“不寻常与特别的威胁”时,可以对美国的进口贸易进行干预的权力。 但被这些关税严重损害了利益的两组原告——一批生意被冲击的企业,另一批为贸易被中断的州政府,都认为该法律并(bìng)没有给予美国总统可以无限制地对这么多国家和地区随意征收(zhēngshōu)关税的权力(quánlì),并认为白宫的做法(zuòfǎ)属于越权。有原告方甚至认为白宫还违反了美国的宪法。 如今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三名法官——包括(bāokuò)一名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任命的法官,都一致认为,美国政府在(zài)“解放日”关税问题上确实越权(yuèquán)了。 从裁决书来看(láikàn),法官们认为美国的宪法是把加征关税的权力(quánlì)交给国会的,而尽管1977年的《国际紧急(jǐnjí)经济权力法》赋予了总统在特殊情况下干预进口贸易的权力,但该法律并(bìng)没有完全将国会定关税的权力交给总统的内容和意思,总统也(yě)就无权像4月2日那样无限制地对世界各国随意加征关税。 三名法官亦认为白宫给出(gěichū)的总统拥有无限加征关税(guānshuì)权力的说法,是违反美国宪法的相关原则的。 此外,三名法官还认为白宫(báigōng)通过对中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加征(jiāzhēng)关税的(de)方式去应对白宫所谓的美国在芬太尼等问题上面临的“紧急状态”,是不合法的。因为关税并不能应对白宫所认定的这一威胁。 由此,三名法官对白宫下达了永久禁止令,永久禁止其在4月(yuè)和(hé)2月以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为由加征(jiāzhēng)的“解放日”关税和“芬太尼”关税生效。而且(érqiě)值得注意的是,根据美国《华盛顿邮报(huáshèngdùnyóubào)》的经济专栏作家希瑟(xīsè)·朗(Heather Long)的说法,被法院永久禁止的关税,还(hái)包括白宫在4月因中国的反击而又对中国额外加征的一系列关税,以及在中美经贸会谈后,美国仍然对中国——以及多个国家生效的10%的进口关税。 因此,来自原告方法律(fǎlǜ)团队的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法学教授伊拉·索明(Ilya Somin)认为,这一(zhèyī)判决对所有反对美国政府胡乱征收关税(guānshuì)的人而言,无疑是一场重大胜利。 不过,美联社表示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如今的(de)裁决,并未涉及(shèjí)美国政府根据1962年的《贸易扩展法》第232条款对外国进口产品加征的关税,比如今年4月(yuè)和3月对外国生产的汽车(qìchē)和钢铝征收的关税。这意味着这方面的关税仍会继续生效。 最后,白宫已在美国国际贸易(guójìmàoyì)法院的这一裁决公布后迅速提出了上诉。美联社称,这意味着美国最高法院接下来将要过问此案(cǐàn)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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